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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apore Inves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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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莎里,
为了保护散户,
当局设立了个买卖股通知条例,
凡是在一间上市公司拥有超过5%股票的投资者,
必须通知布莎,
然后过后的买卖股行动,
就算只是买卖1 lot,
也要发文稿通知。

虽说要发文稿通知,
但要在几久以内呢?
可不可以今天买股,
然后明年才通知布莎呢?
如果可以的话,
十年后才通知可以吗?
@@

根据这个资料:












凡是拥有5%股权大股东,
任何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动,
必须在7天内公布。

举个例子,
假设我拥有YYZF上市公司7%股权,
然后我在4月1日再买了300 000 YYZF 股,
那么我必须在4月1日当天通知布莎,
或者最迟4月8日必须通知。

再举个复杂一点的例子,

假设我拥有YYZF上市公司7%股权,
然后我在4月1日再买了300 000 YYZF 股,
4月2日再买了500 000 YYZF 股,
4月5日再买了200 000 YYZF 股,
4月6日再买了300 000 YYZF 股,
那么我如何公布呢?

有三个方法:

1)当天通知
 就是买了过后立刻通知布莎

2)4月8日一次过通知
因为必须在7天内通知,
所以距离第一次4月1日买股的第七天,
就是4月8日。
为免麻烦,
一次过把买卖在4月8日那天通知。

3)每个交易的第7天通知一次
利用可以最迟7天才通知的方便,
所以可以4月8日通知一次,
4月9日通知一次,
4月12日通知一次,
4月13日通知一次。

解释到酱,
清楚了吗?

清楚了!
还很明白!
只是hor,
为什么昨天在布莎看到的 “那个” 文稿,
和你的 “7天通知” 说完全不一样的?

Mmmmmm,
惨了惨了,
解释不到tim,
为什么呢? 


http://yiyezhifu.blogspot.my/2016/05/blog-post_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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