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ype something and hit enter

Pages

Singapore Investment


On



这两篇文章,针对代付费 (Disbursement)与开支补偿(Reimbursement)做了大概的细述 。

消(83):代付费与开支补偿 (Disbursement and Reimbursement ) ~ 2

消(82):代付费与开支补偿 (Disbursement and Reimbursement ) ~ 1

第一篇展示了关税局的裁决,解释了彼此的不同。

第二篇,陈述了代付费 (Disbursement)与开支补偿(Reimbursement) 之所以这么重要,主要是因为在消费税处理上,有所不同。

在消费税的法则下:

1. 开支补偿 (Reimbursement) - 被视为是一项供应,因此需要征收消费税,与此同时相关的进项税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2. 代付费 (Disbursement) - 不是一项供应,因此不必征收消费税,当然相关进项税也无法申索回扣

那么他们之间有些什么不同,又如何区别呢?

1. 开支补偿 (Reimbursement)

你是B公司,A公司是你的客户,在执行你向B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供应时,你被逼需要向C供应商做些采购。

因此,C供应商(假设他是注册人士)会给你开出一张税务发票。

针对C供应商的这一项供应,对B公司来说,是现金支出费用(out of pocket expenses)。

因此B公司是会向A公司追索(Claim)回来。
怎样追索(Claim)回来?
很简单,就是开一张税务发票给A公司就行了。
这个开出一张税务发票给A公司的举动,关税局称之为开支补偿 (Reimbursement)。
在这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
B公司是C供应商的客户,
A公司是B公司的客户。
C供应商与A公司之间,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但是在这宗交易,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常见的例子:

在进行审计工作时,XYZ会计公司采用快递公司的服务将重要文件寄到客户的公司去。

快递公司随后会给XYZ会计公司开出一张53令吉(假设服务费为50令吉,加上3令吉的消费税)税务发票,因为会计公司的会计师接收和直接使用有关快递服务,以执行他们的工作。

这笔费用将被纳入XYZ会计公司的损益表内(Profit & Loss Account)。

工作完成后,在开税务发票给客户时,除了审计费,XYZ会计公司也会向客户追讨这笔费用,如下(假设):

审计费用:5,000
快递费:100

注意,这笔100令吉(包括50令吉的mark up)的费用属于开支补偿,是需要征收消费税。

因此,XYZ会计公司的这一张税务发票,总共需要向客户征收的消费税是306令吉(5,100 * 6%)。
此例:
1. 对XYZ会计公司而言,3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1. 对XYZ会计公司的客户而言,6令吉是进项税(Input Tax),是可以申索回扣的。
另一个常见的例子是,餐馆的服务费(Service Charge)。
2. 代付费 (Disbursement)

你是B公司,A公司是你的客户,C供应商向A公司提供商品或服务供应时,C供应商(假设他是注册人士)给A公司开出一张税务发票。

不过,基于特殊原因,B公司代A公司支付了C供应商。

因此B公司是会向A公司追索(Claim)回来这笔钱。

怎样追索(Claim)回来?

很简单,就是开一张税务发票给A公司就行了。

这个开出一张税务发票给A公司的举动,关税局称之为代付费 (Disbursement) 。


在这里,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

A公司是C供应商的客户,

A公司也是B公司的客户,

A公司、B公司及C供应商之间是有联系的。

常见的例子:

在进行房地产买卖任务时,需要缴付一笔印花费。

印花费,原本就是由屋主支付的,因此土地局的税务发票会开给屋主。

不过,基于行政上的便利, ABC律师楼为客户(屋主)先支付了这一笔10,000令吉的印花费(Stamp Duty)。
这笔印花费,土地局没有征收消费税,也不会被纳入ABC律师楼的损益表内(Profit & Loss Account),因为这并不属于他们的开销。

产业完成割名后,在开税务发票给客户时,除了律师费,ABC律师楼会向客户追讨这笔费用,如下(假设):

律师费:5,000
印花费:10,000

注意,土地局的税务发票上的名字是屋主,因此在向客户(屋主)追讨这笔10,000令吉的印花费,属于代付费 (Disbursement) ,因此是需要征收消费税。

另一个常见的例子是,运输公司或货办商(Forwarder),在协助客户处理进口商品后,向客户追讨所代支付过的关税及消费税。

由于入口商品的是客户而不是运输公司或货办商,因此,关税局所开出的税务发票是写上客户的名字的。

下图,
1. 这4,980令吉的费用,运输公司或货办商不会再向客户征收消费税;
2. 当中1,980令吉的消费税,虽然是由运输公司或货办商支付,但是他们是不能申索回扣;
3. 对运输公司或货办商的客户而言,1,980令吉的入口商品的消费税是进项税(Input Tax),因此可以申索回扣的。
参考关税局的裁决,做个总结如下:
1。某一笔费用,如果是开支补偿 (Reimbursement)
~ 你是该费用的委托人(Principal),意思就是说供应商的税务发票是开给你的
~ 你的客户并不是直接从供应商那接收该供应(Supply);
~ 这属于是一项供应,向客户追讨时,需要顺道征收消费税;
~ 你可以申索进项税回扣。
2。某一笔费用,如果是代付费 (Disbursement) 
~ 你是以代理(Agent)的身份支付该费用,意思就是说供应商的税务发票是开给你的客户的而不是你
~ 客户是直接从供应商那接收该供应(Supply);
~ 这属于是一项供应,向客户追讨时,需要征收消费税;
~ 你无法享有申索进项税回扣的权利。
一笔费用,若要归纳成代付费 (Disbursement),需要符合一些条件:

1. 另一方(即:你的客户)是需要负责支付供应商;
2. 另一方(即:你的客户)是知道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是由供应商(而不是你)所提供;
3. 另一方(即:你的客户)委托你代付;
4. 另一方(即:你的客户)是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接收者;
5. 当你开税务发票给另一方(即:你的客户)时,有关费用会清楚分开展示;
6. 你只是追讨回所支付过给供应商的确切数额(exact amount,意味着没有mark up);
7. 该代付的费用,是你对另一方一项额外的供应

英文版本如下:

1. The other party is responsible for paying the supplier;
2. The other party knows that the goods or services would be provided by that supplier;
3. The other authorised you to make payment on his behalf;
4. The other party is the recipient of the goods or services;
5. The payment is separately itemised when you invoice the other party;
6. You recover only the exact amount paid to the supplier;
7. The goods or services paid for are clearly additional to the supplies you make to the other party.

开支补偿 (Reimbursement)及代付费 (Disbursement) 之间的区别,你务必要搞清楚。

真的那么重要吗?

http://klsecompany.blogspot.com/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