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失败 马星集团 (MAHSING,8583)需赔偿32万
.(吉隆坡24日讯)马星集团(MAHSING,8583 ,主要板房产)延迟交货遭起诉,最终上诉失败,被上诉庭判赔超过32万2025令吉违约赔偿金(LADs)。
三名上诉庭法官上周二(11月7日)一致裁决,维持吉隆坡高庭和地方法庭的裁决。此案由拿督阿都卡林法官主持, 另外两名法官是拿督李瑞生(译音)和拿督苏邦莲。
兴达国际于2013年6月24日与马星集团子公司马星地产签署一份销售和购买协议(SPA),购买独立工厂,属于柔佛[email protected] Pelepas项目的一部分。马星没有履行合约,在36个月内(即2016年6月23日)交付空置财产,因此兴达国际于2017年入禀吉隆坡地庭,要求马星就延迟交付房产赔偿违约金。
根据财经网“The Edge”,兴达国际代表律师拿督黄文雄(译音)证实此裁决,上诉庭勒令马星房产支付1万令吉堂费。
他说,2018年2月,地庭宣判马星房产,向兴达国际支付32万2024令吉88仙违约金、1万3150令吉费用,以及违约金每年5%的利息(自入禀法庭算起),直到马星地产完全偿还为止。
马星房产不满判决,随后在2018年8月30日向高庭上诉,但遭法官驳回上诉,并勒令支付4000令吉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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