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想,一個阿媽有兩個仔,由於家貧要賣仔,大仔剛剛賣了十億美元;一個禮拜後,細仔也有人買,但是買家只願意出兩千萬,也成功賣掉,大仔的買家會不會覺得很冤?
這不是虛構情節,這是真事。買貴貨的是阿里巴巴,執平貨的是港人非常熟悉的泰國零售百貨巨頭Central Group。大仔名叫Lazada、細仔名叫Zalora。大仔是東南亞版的Amazon;細仔是一個時尚網。
Central香港無人不知,是東南亞最大百貨零售業者,跨足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歐洲等國,市值近百億美元,擁有7萬名員工,為泰國第三大富豪家族鄭氏家族所擁有,第二代現為Central World總裁Thirayuth Chirathivat。
2012年,來自德國的互聯網企業Rocket Internet挾巨資東來,先後成立大仔Lazada及細仔Zalora,並聲稱2015年可以獲利。Central Group只用了2000萬美元就買下Zalora的泰國和越南市場,來自德國的Rocket Internet 是一家很神奇的科技公司,他們透過無恥地抄襲其他矽谷們創業公司項目賺到了幾十億美元的收入。
這家公司是德國Samwer三兄弟在2007年創辦的,他們是Marc、Oliver和 Alexander Samwer,這家公司和這三兄弟對於商業世界來說相當神秘。到目前為止,他們孵化的創業公司員工數量已經超過 3萬人,公司市值也達到了40億歐元。
從Rocket Internet 成立的第一天開始,Oliver 就知道自己的使命就是去「抄抄抄」。他根本就不在乎原創。Alando是一家山寨eBay的創業公司,Rocket Internet孵化,Alando甚至在德國用了和eBay一模一樣的logo,在孵化的第100天時便以5000 萬美元的價格賣給了eBay。
Rocket
Internet 可能是有史以來最成功,但也最臭名昭著的互聯網企業。2000年的科技泡沫,讓德國人一直很害怕科技公司,但是Rocket Internet的IPO,讓德國開始對互聯網公司充滿信心,這不僅是單一公司的IPO,而是一個產業及日耳曼民族的復興信號,這家公司一方面孵化創業公司,一方面也會做投資,他們的策略就是投資抄襲矽谷創業項目的公司,讓他們以火箭速度在歐洲、南美、亞洲發展。一旦Rocket Internet 投資的公司佔領了一個市場之後,他們就把公司賣給矽谷被抄襲,原來的創業公司,就好像把山寨天貓的Lazada賣俾其富爸爸馬雲,手法賤到無倫。
從電子商務到網路購物,慣用手法就是將一地成功的網路企業經營手法複製貼上,將成熟市場的商業模式導入新興市場,扶植新團隊、新市場,融資,賣掉。幾年下來,發現最好抄的就是電商。今次被賣掉的大仔Lazada,抄中國的天貓、細仔Zalora,抄時尚網Yoox Net-a-porter;社區或技術密集型創業公司一般不抄。
矽谷所有人都討厭Rocket Internet。所有被抄的創業公司都對這三兄弟嗤之以鼻,討厭至極。三兄弟雖然賺了很多錢,但是卻扼殺了創新。他們的所作所為在告訴創業者,可以通過抄襲來賺到一大筆錢,然後再把公司賣給原創的創業公司,比中國的Copy to China山寨更無恥。但大佬Oliver卻不以為然,他認為絕大多數創新都在別人創新的基礎上進行的,在他的觀點裡,商場就是戰場。能賺到錢、能取悅消費者的,就是贏家,Samwer三兄弟絕少接受採訪,Rocket Internet也很少在媒體出現。
挑選合適的創業公司去抄,這過程並不複雜。關鍵指標就是資金和執行力。